因公司与一位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监察大队叫我们去接整改通知书,内容是发该员工12天工资,但其中涉及培训费。该给劳动检查大队的资料都给了。现在公司还不让我代表公司去交涉,我该怎么办?
我多打了一个字,是公司让我代表公司去处理。我没辙了,我觉得应该给的,因为员工有不利证据。但是老板信法律顾问的,我是左右为难啊。
追答既然委托你了,你应当去,也就是代签个送达回执,责令改正指令书上会注明要求整改的事项,也会写明如不限期整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回来你该向老板汇报就汇报,改不改正你说了又不算,到时需要行政复议之类,就让他那个法律顾问去。
追问是律师叫我们不要去。老板就听律师的,不让去,劳动监察的人老是打电话找我
追答既然老板不让去,那只好不去了。劳动监察再打电话,只好实话实说了。这个律师不知怎么想的,劳动监察可以到你单位去送达,即使不签字,还可以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况且有职工投诉,劳动监察也不可能不处理,如果不处理,那就是行政不作为。
追问我也不明白这律师是怎么回事?老板说我势头弱了,还没有主人翁精神。我真是无语啊,劳动部门再打电话来,我该怎么回答?
追答我也无语了。再打电话,实话实说,让劳动监察上门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