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怎么办

如题所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交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是在其计税工资的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如果福利费有节余,则节余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扩展资料:

实施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税法相比,新税法在很多方面有突出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会产生六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是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个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使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平等竞争。 

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就使得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汇总后计算所得,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新税法采用25%的法定税率,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税后盈余,从而增加投资动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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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交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是在其计税工资的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如果福利费有节余,则节余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2个回答  2012-08-30
福利费是以年销售收入的14%为限额扣除的,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下年扣除。另外无需对会计账目进行调整,也不得进行调整。如果你将不得扣除的福利费调整到其他科目,造成少缴税款的,被发现了会以偷税论处的。
第3个回答  2012-08-3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怎么办?
在企业汇算清缴时: 对超支标准的福利费需做:纳税所得额调整增加,即: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追问

可以结转到下年的吧,另外福利费多了,我直接调到“其他费用”行不

追答

不可结转下年,不可调到“其他费用”,要做纳税调增。

第4个回答  2012-08-30
需要纳税调整增加。

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追问

可以结转到下年的吧,另外福利费多了,我直接调到“其他费用”行不

追答

不可以结转下年,也不可以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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