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再审中进行了程序附带实体审理,在审理中存在错误,一,未对双方证据进行质证。未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做出任何有效判决,所有判决结果均与原告诉讼请求无关。如果可以再审,应向哪一级申请,是省高法还是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