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08
事物是矛盾的,运动的,变化的!
辩证法理解事物也需要矛盾的,运动的,变化的法则!
第2个回答 2012-09-09
辩证法的精髓在于从多角度去了解事物,只有从多个角度去观察才能窥其全貌。才能不以偏概全,也就是要能做到视野开阔。只有视野开阔了才能有更多地选择,最后选择较优的途径去行动才能事半功倍。所有的事物不止一面,事物本身是中性的。但放到不同的环境之中会以不不同的现象呈现出来,又是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就打个比方,就钓鱼岛事件而言,在中国人眼里他是没事找事。但可能在不少日本人心中看法就不一样。这就是辩证法的现实体现,辩证法就是从不同角度去了解事物的性质,使我们对事物了解得更加透彻,而不是自以为是的以偏概全,最终导致自己因为无知而欺骗离自己却不知道。哲学意义就是让人们更有效地了解事物的本质特征,掌握事物的核心,不至于以偏概全。现实意义当然就是让我们能更有效地了解生活中的种种现象的实质,知道事物一直都在变化,这样到运到外界变化的时候不至于不知所措怨天尤人,因为事物本身就有不同的特征,只是在不同的环境中展现出来的不同而已。对于生活还是很有帮助的。
第3个回答 2012-09-17
西方哲学的辩证法可以说是起源于毕达哥拉斯,在他那里尽管辩证法还是处于一种比较朴素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中却包含了最母体性的真实,这种真实便是——事物表现出来的永远只是其自身的一部分,而辩证观仅是一种祈求抓住事物大致特性的一种正反多角度观照,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处在一个矛盾的境地,因为随着时空转变,它也被牵动着,在一定程度引发内因斗争程度而造成的变化着。
真理存在于矛盾之中,而矛盾是以辩证的方式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矛盾也是物质的内在属性,类似于时空这一外在属性,矛盾推动着物质变换,使其适应外因的号召。
所以说辩证法贯穿于物质,它是根本上的属性,它就是它。
它是一种不以人意志而改变的不断发展中的存在,她使得纯粹,绝对,一定,这些词语变得高贵,成为一种理想中的不实际存在的高尚,令人敬仰。
概言之,辩证法的存在,是解释物质的运动,解释偶然性,回归到现实,就是事无绝对,无穷尽,中庸行万物妙法,变化中寄居着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