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闪党(亦称快闪族;英语:Flash mob)是一群人透过互联网或手提电话简讯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特定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一般是不违法却很引人注意的动作),又在短时间内若无其事般急速消失。
这种行为被称为“快闪行动”,可视为一种短暂的行为艺术。又有聪明暴民(Smart Mobs)、快闪暴走族、行动帮等称呼。
“快闪党”是一群人在预先约定的地点集合,进行简短活动后迅速解散,flash mob来自两个相关用语。一个是flash crowd,意指一班人突然同时进入一个网站,通常是响应一些活动或宣布;另一个是smart mob,意指一班意见相同的人在无领袖下利用先进科技,例如手机、email和网站组织发起集会。
中文名称译为“快闪”,源于粤语和闽南语,“闪”在粤语和闽南语中有躲开、让开的意思。
扩展资料:
快闪族于2000年最先在纽约出现,后来扩展至欧洲、亚洲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0年3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4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