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一直没有续签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情况是这样的 我2011年6月1日和公司签了合同 但是到2012年5月31日就到期了 也没有续签 还是正常上班 发工资 交保险 请问这样算是自动续签吗? 如果我现在辞职 要按照劳动法提前三十天吗?而且单位规定提前3个月提出辞职,我准备在2012年9月1日书面提出辞职,依照法律我可以什么时候离开?现在的工资是押一个月发一个月,但是如果离开,保险,工资,保证金,将会怎么发放?
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劳动者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应提前通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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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属于什么关系,既然没有合同约束,为什么还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不属于无固定期限吗?是否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者栓被工资呢?能详细说明一下吗?谢谢了!
追答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视为合同的自然续约,所以你还是依法提前一个月办理书面的正式离职手续为好,如此你就不会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从而占据法理上的有利地位,对方也就没有任何理由刁难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