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地板店做导购,试用期一个月底薪1200 ,后来有人给我介绍了更好的工作,需要立即面试上班,我就辞职了,老板不同意当即翻脸,并且拿这个理由扣着我一个月的工资不发,请问我该怎么办?
因为是试用期,也是私人开的店,所以也没有签定劳务合同,当然我也知道没有提前辞职确实是不对的,但是这样一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吗?
可是我也理亏啊,劳动局会帮我吗?
追答尽管自身存在过错,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自身过错肯定要有单位处罚决定书那些,连处罚决定都没有如何判断自己理亏呢,劳动局管的是劳动保障问题,只看现实中的文件,对于你说的理亏问题,你该获得多少劳动价值是你自身工作的成果决定,与理无关。望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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