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以改变从阅读开始》为题目。

如题所述

  书香浸染人生路

  福楼拜说,阅读是为了活着。
  起点高一些,这个法国作家所指的,也许是说读书让人活得更体面、更高贵。换作是我,并不这样理解。和很多人不同,我生在一个出版家庭,是一个出版社编辑的儿子。换句话说,我生下来就看到了汗牛充栋的书和如山的书稿。阅读是为了活着,而我活着,就是为了读这些堆积如庞然大物而来的。
  毫无例外,我也是从读小人书开始阅读生涯的。小人书的鼻祖据说是从马王堆出土的,是左图右史的读物,可见中国人的读图时代并不是从这个世纪初开始的。连环画的好处就在这图与文的默契相处之间,图美文精,而过于幼齿的我是读不懂文字的,全靠那些审慎的画家把全部情节跃然纸上。我后来创作时的故事感,全部来自于斯。
  同学少年的我,痴情于两个瑞典女作家,一个是写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史上唯一靠儿童文学获诺贝尔奖的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一个是晚些出道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的《长袜子皮皮》同样久负盛名。想起来了吧,是那个名叫“皮皮路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艾佛拉伊姆·长袜子”的乖女孩。我不知道当时有多少读它的孩子像我一样笨笨地背这一长串名字。就是记不住名字,也该记得那个帮我们童年成长的瑞典女孩,记得她满脸雀斑,一头红发,两根辫子左右伸开,晃动起来威风凛凛,一只脚上的袜子是黑色的,另一只是褐色的,而鞋的尺码是脚的两倍……
  能时常影响我阅读的除了我的平时勤于写连环画脚本的编辑妈妈,喜欢创作科普童话的工程师爸爸,某种意义上更重要的就属我那个优秀的哥哥了。
  后来听人说起,我曾经住过的胡同出过两个河北省高考的前三名,一个是八十年代的文科状元李敬泽,现任《人民文学》主编,中国作协的书记处书记;另一个是俺哥,九十年代的河北省文科第三名。论文学造诣,哥哥不如李老师,但哥哥的散文写得那是真的好。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写下了一篇叫做《香巴拉》的,登在《长城》上,我眼见有媒体未经作者同意转载,文学质量可见一斑。自小,哥哥读书以快著称。看到书索性拿起来读,不吃饭不睡觉,读完才罢休。我跟哥哥的感情好,他读得又比我快那么多,所以我常借同学的书,借限长的哥哥读完我读,借限短的,哥哥读完我还书。在童年的我的心里,哥哥看到喜欢的书就是我最大的幸福,至于我是否能够读到……以后机会还多的是呢。
  在成长的岁月里,我爱上了很多文学大师笔下的人物,以及我读过的文学大师本人。爱上前者,是源于虚拟的文学表现力;爱上后者,是我爱残酷现实或者艰难处境中谱写生命的人性。而在我爱过的作家中,他们的个性和才华也不尽相同。
  或许,海明威是经历过枪林弹雨最多的作家,所以他欣赏战争,进而他认为战争是最了不起的户外运动。我喜欢他在《永别了,武器》中关于受伤军人的死而复生的感受。我着迷于海明威的写作方式——早起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写作。他常常站着写,尤其喜欢一只脚站着写自认为精彩的篇章。海明威如是说,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
  我喜欢的另一个作家是威廉·福克纳,他那段著名的关于人的独白深深地影响了我,教会我责任,给予我重托。我从此明白,人当有荣誉和自豪,但绝不放弃你的勇气与怜悯之心。另外,作家是什么?从此我以为,这当然是人类灵魂的首席工程师,而且不可替代。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以读书取乐;也写了一些不像样的文章,供人取乐。我偶尔给媒体和一些客气的朋友开过简单的书单,那不过是我私人的喜好罢了。我在开书单的时候也常想,把自己的私家菜公之于众是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而我也情愿当着一些“智叟”——在经济社会发达着的老板小开们的面,当一回“愚公”:别太忙,抽一点时间读读书吧;也请您别走得太快,让我们都等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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