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律关系主体种类有哪些

农业法律关系主体种类有哪些

主体种类包括:
1.国家机关。根据《农业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之规定,除国家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等)外,主要指国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而设立的工作部门,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2.农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农业经济管理机关领导和管理的服务性机构。它们是一些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完成国家任务的文教、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
3.农业社会团体。农业社会团体是由若干农民或社员为了共同目的而自愿组成,并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和行政管理活动以外的社会活动的各种社会组织。指涉及农业和农村社会活动的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如某个地方的西瓜协会、长毛兔协会等;又如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等。
4.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从事农业产业生产活动的经营性组织。它的范围包括:(1)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称农村社区合作社);(2)国有农业企业;(3)其他农业企业,它包括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或称专业农协)、农业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除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农业生产组织以外的农业企业,如股份合作、私营、合伙、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等不同形式、多种所有制的农业企业。
5.乡镇企业。指除上述提到农业企业外的其他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6.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农村人口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还依法可代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指还没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和代行行政机关的部分职能。
7.农业劳动者。农业劳动者是指从事农业产业生产活动的农民或社员。它的范围包括:(1)农村承包经营户;(2)职工家庭农场;(3)专业承包队(组);(4)从事农业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的个体工商户;(5)非承包经营的农户或农场职工。
8.其他农村法主体。如农产品流通中的国有商业组织和供销合作经济等集体商业组织;又如多元化的农业投资主体,除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农户外,还包括国内金融部门、大中型其他企业、甚至世界金融部门以及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国家在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也可成为农业经济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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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7
具体包括:(1)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农村民事法律关系;(2)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形成农村行政法律关系;(3)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受经济法律规范调整形成农村经济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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