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道路通行规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3
1)公路载客汽车不能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载客满, 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2)载货汽车不能载客

3)城市道路,载货车厢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 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5人

4)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货物上不得载人

5)载客汽车除了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车顶起<0.5m,地面起<4m,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1)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货——高度从地面起<4m,集装车车辆<4.2m;其他载货汽车载物从地面起<2.5m

2)运载不可拆卸解体物体——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3)爆炸物、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放射物品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

4)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载作业人员的要做好安全措施

1)小型载客汽车 牵引挂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总质量<700kg、挂车不得载人

2) 低速载货汽车——不得牵引挂车

1)右侧通行

2)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实行分道通行

3)未设置分道——机动车在中间通行、非机动车与行人在两侧通行

4)划设专用车道——只准许规定车辆通行

5)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可实行交通管制(交警指挥)

1)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2)同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按快速车道行驶速度行驶

     未达到快速车道车速——在慢速车道行驶

3)按交通标志标明的速度行驶

4) 慢速车道机动车超车——可以借用快速车道

在没有限速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1) 没有道路中心线——城市道路为 30 km/h、公路为 40 km/h

2) 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 km/h、公路为 70 km/h

3)机动车夜间行驶、容易发生危险路段、沙尘冰雹雨雪雾天等天气—— 最高行驶速度<30 km/h

      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铲车)—— 最高行驶速度<15 km/h

      这些情形包括: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掉头、转弯、下陡坡、雨雾雪沙尘冰雹(能见度50m以内)、泥泞道路上行驶、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

4)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低速行驶、避让行人

      有限速标志的,按限速标志行驶

1、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雾雨雪冰雹沙尘等——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

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雾天行驶——开启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2、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

3、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 向左转弯、向左变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掉头 ——提前开启 左转向灯

2) 向右转弯、向右变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 ——提前开启 右转向灯

3)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路段、超车、遇有紧急情况—— 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1、变更车道

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车道的,不影响其他车行驶

2、跟车

后车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3、超车与限制超车

1)机动车超车——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得知后车超车时,应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从前车的左侧超越,拉开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下列情形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车救险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4、会车

1)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没有中心线的道路,相对方来车会车时—— 减速靠右行驶 ,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 无障碍的一方先行

有障碍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有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一方先行

3)狭窄的坡路—— 上坡一方先行

4)狭窄的山路—— 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 夜间会车,在150m以外——改用近光灯

6)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 使用近光灯

5、避让行人

行经人行横道——减速行驶、停车让行

无交通信号的路口,遇行人——应当避让

6 、 转弯、掉头、倒车

1)转弯、掉头

在有禁止掉头、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容易发生危险路段——不得掉头

在无禁止掉头、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可以掉头转弯、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倒车

看清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

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隧道——不能倒车

7、避让非机动车

主动减速让行、鸣喇叭示意

1)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3)右边的机动车——左边的机动车先行

4)进入环形路口——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5) 向左转弯 ——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6) 黄灯闪烁的路口 ——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

7) 行经人行横道 ——减速行驶、停车让行、避让行人(无交通信号路口)

以下情况,应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行人和非机动车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通行,未达中心线,左侧机动车应减速行驶

8) 铁路道口 ——减速、停车、确认安全后通过

9) 漫水路、漫水桥 ——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0) 渡口 ——按照指挥、按地点依次上船、上下渡船应低速慢行

11) 特种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紧急任务时)——在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让行

12)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 ——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注意避让

13) 洒水、清扫车 —— 不受车道行驶的限制,但不得逆向行驶 、过往车辆和人员注意避让

14) 遇校车(停车等待、谨慎通行)

a. 同方向一条车道,校车停靠时,后方车辆不得超车、依次等待

b. 同方向两条以上车道,校车停靠时,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停车等待;

    其他车道机动车——谨慎通过

15) 进出高速公路

从匝道 驶入 高速公路—— 开启左转向灯

驶离 高速公路—— 开启右转向灯

16)应急车道使用规定

应急车道——专门供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民警执行紧急任务车辆使用

其他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留

应急车道使用和处罚规定: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占有应急车道行驶的——扣6分、罚款200元

17)禁止驾驶机动车上路情形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饮酒、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过度疲劳——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能指使、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

18)驾驶机动车的禁止驾驶行为

车门车厢未关好、车内悬挂妨碍视线物品、拨打接听电话、观看视频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向道路抛撒物品

驾车超过4小时未休息、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

1、车辆故障处理

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道路50m,高速公路150m外——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迅速报警

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后位灯

2、牵引故障机动车遵循的规定

1)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2)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3)使用 软连接牵引装置 ,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 大于4 m,小于10 m (4—10)

4) 制动失效 (刹车失灵)的被牵引车——使用 硬连接牵引装置

5)牵引车与被牵引车—— 均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6) 转向或照明信号失效 的故障机动车——使用 专用清障车拖曳

7)吊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

8)摩托车——不能牵引车辆,也不能被牵引

选择不妨碍交通、无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或地点停车

停车后,先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将发动机熄火

先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开门

在道路上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夜间遇风雨雪雾天要临时停车——关闭前照灯、开启示廓灯、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辆停车较长时——选择停车场或长时间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

停车时间久时——选择停放车库

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禁止长时间停放标志的地点停放

临时停车:

1)不能停车 ——禁止停车标志标线路段、人行横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人行道间设置隔离设施的路段、施工地段

2)距离5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桥梁、陡坡、隧道

3)门前或距离3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消防队站

车子发生故障: 需要停车排除故障,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必要时迅速报警

1、行车道与行驶速度

1)不可以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km的机动车

2)高速公路的时速 : 60—120 km/h

3) 小型汽车的最高时速<120 km/h,其他机动车的最高时速<100 km/h,摩托车<80 km/h

4) 同方向有2条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00 km/h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时,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 km/h、中间车道为90 km/h

      不一致时,以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为准

5)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开启左转向灯

      驶离高速公路——开启右转向灯

6) 车速>100 km/h,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 m的距离

      车速<100 km/h,可以缩短,但要距离>50 m

2、故障车安全处置措施

车子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必要时迅速报警

危险警告标志设置> 150 m ,车上人员转移到右侧路肩(应急车道)上,迅速报警

发生故障无法移动行驶的——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3、低能见度条件下的行驶规定****

1) “261”—— 能见度< 200 m——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个前后位灯

                      车速< 60 km/ h,与前车保持>100 m的距离

2) “145” ——能见度<100 m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 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速< 40 km/h ,与前车保持> 50 m的距离

3) “520” ——能见度<50 m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 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速< 20 km/h ,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4、禁止行为

1)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 超车

3)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不得占有应急车道)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6)载货汽车,车厢载人

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主车——载货汽车、牵引汽车——汽车列车的驱动车节

挂车——承重车节

连接方式分为:全挂车、半挂车

挂车主车车型及挂车类型

1) 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 ——只允许牵引 1辆挂车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符合国家标准

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2) 小型载客汽车 —— 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总质量<700 kg以下的挂车,并且挂车不得载人

3)其他车辆不能牵引挂车

1)遵守法律法规

2)出车前、行车中、出车后——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消防设备、设置有效

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 规定悬挂号牌、检验标志、保险标志、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4)拼装、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收缴强制报废

5)系安全带

6)变更车道机动车,不影响其他车行驶

7)车辆技术状况,隐患停车排除

8)饮酒、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过度疲劳——不得驾驶

9)雨雪雾天气——减速慢行、主动礼让、避免紧急制动

10)夜间行驶——灯光的正确使用

11)山区道路——避免因制动失效或选择行车路线不当引发事故

12)行驶时不能有的行为

车门车窗没关好时行车

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妨碍视线物品

拨打接听电话

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

抛撒物品

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休息,休息不到20分钟

在禁止鸣喇叭区域鸣喇叭

发生交通事故——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