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愿意补缴社保,该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很多人没有社保,但也有很多人公司偏偏不给缴纳。那如果公司不给缴纳社保,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你要知道是不是已经签署入职签劳动合同?要是没有,企业可以不让你交纳社保。假如签的是协议书也是可以补缴个人社保的但要是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企业不给交纳,这一方式也是不正规的。怎样恰当消费者维权?这个时候职工要做的其实不是很难:维护保养自己合法权益,争得劳动赔偿。

一、能够和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商议

假如商议后企业可以交纳,或是别走到翻脸的那一步,终究都是在一个圈子,之后很有可能还会继续碰面并不是。自然你不太可能直截了当的进老总办公室便说:老总你为什么没帮我交纳社保?那样并不正规的。

那么你或是走下边的过程吧,这一流程不宜你!!你要做的是和老板坐下来,拿着劳务协议和他说道说法律法规让你一次让老总对你另眼相看的机遇,不用太谢我。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三点用人单位未依规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金的,劳动者能够消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点劳动者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消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理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部门工作中的期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之上未满一年的,按一年测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大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

2、《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备案的,由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勒令期限纠正;贷款逾期不纠正的,对用人单位处要缴社会保险费金额一倍之上三倍以内的处罚,对其同时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处五百元之上三千元下列的处罚。

更何况我国将主要筛选不交纳社保的企业,虽不追讨以前的花费,但以后不交纳便是处罚。

二、可独立辞职

假如你不愿和企业多费口舌,能够以立即消除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不需受提早30天的限定,更不用准许,可立刻离开。想一想都刺激性,使你完成辞退企业的理想!!

但辞职后一定要获得经济补偿。职工之上条原因辞职时,用人单位理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部门工作中的期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之上未满一年的,按一年测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大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的要求: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理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消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法律法规授予劳动者针对用人单位未依规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力马上消除劳动合同,不用以书面形式告知,不用提早通告。而且用人单位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理应支付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费。

2、劳动者有权利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办理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组织不可以补领造成其没法享有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为由,规定用人单位损失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要求: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办理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组织不可以补领造成其没法享有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为由,规定用人单位损失赔偿而产生异议的,人民检察院予以审理。

三、申请办理劳动仲裁

假如企业无论你商议或是辞职便是不做赔偿,那么就申请办理劳动仲裁。

你要储存好工作牌、工资单等可证实与企业存有用人关联的直接证据以便质证;如企业违反规定终止合同,要承担赔偿费,赔付额度规范为经济补偿的二倍;若存有拖欠工资的状况,还应全额补过应获薪酬(有加班加点状况还应补充加班费)。

自然无论哪一种方法,用人单位都应是职工补缴社保。但上面的条件就是你需要有劳动合同,一生能工作的只有那短短的几十年,作为一位劳动者我们必须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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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3
这种情况就应该向劳动局去反应,送到公司里面公司必须是要去缴纳社保的,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的话,可以自己去参加灵活就业保险。
第2个回答  2021-09-13
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起诉自己的公司,也可以直接起诉自己的领导,这样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第3个回答  2021-09-13
这个时候可以去劳动局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之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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