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在本地交了一份大病保险,这个保险的性质是交20年,只有生大病住院的情况下可以报90%。后来我换了工作,现在的公司给交医疗保险,但是是在青岛给交的。所以我想问问我这个在本地交的还用接着交吗?谢谢
不可以。医疗保险是企业给员工缴纳的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五险是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险。
如果企业给员工缴纳保险,则员工与企业之间就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只能和一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两地都缴纳医保,则说明与两家企业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因此不可以同时在两地缴纳医疗保险。
扩展资料:
转职员工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越省、区、市户籍所在地,其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迁移,实行转入地职工保险政策。
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转让地标准一次性划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根据有关规定,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社保金缴费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时,不足部分由转补地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超过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停止为其支付医疗保险费。此时,停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医疗医疗职工保险或新农合。
按规定是不可以的,但是医疗保险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所以你可能可以在两个地方都参保。
但是:
社保经办机构一般都要求收发票原件的,而且是社保报销联。
你只有一张社保报销联的原件。
你交了两个地方的费用,但是你只能报一次账。
也许你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为医疗保险基金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