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是父亲的大女儿,今年30岁未婚,母亲已与父亲离异。父亲再婚,生了个小女儿今年6岁,其母亲也在前两年与我父亲离异。最近,父亲过世,他名下有房产一间。房产证上是他与二老婆共同拥有,但是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产归父亲,只是他一直未去办理相关手续。现在,父亲猝世,房产是否由我和小女儿继承?!
上大学的时候我的户口迁到了学校。在校期间父母离异,毕业后我回家自己开了户口本,父亲买房产落户的户口本并没有我的名字,最近我的户口调到了深圳,是否对继承会有影响?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出示些什么证明?需要交纳费用吗?如果过户成功,想要出售房子的话又需要些什么手续呢?!
是否需要等小妹满18岁才能卖房子?!还是说她的监护人能够代为决定?!孩子离婚的时候判给了父亲,现在父亲不在了二前妻是不是小妹的法定监护人?!她能够做决定签字卖房吗?
女方配合过户,但是户主是我和未成年小妹。这房子是不是要等小妹18岁才可以处理?!去公证处咨询,他们说要么等小妹十八岁,要么是小妹有什么重大疾病需要动用大笔钱才能处理房产。监护人要提供相关证据才能够售房,真的要这样吗?有没有什么别的途径可以把房子处理分钱?
追答你父亲是你小妹的抚养人,因此在你父亲去世后要留有一定的份额给被抚养人,而房子是抚养你小妹成人的必要条件,所以这样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出售。但是现在若监护人是你,你有房屋等其他可以证明的抚养小妹的能力的,应该是可以出售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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