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票人为管理员

如题所述

一、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人可以是管理员吗
1.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人在通常情况下不可以是管理员。
2.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人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人,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二、机打发票开票人,审核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机打发票开票人和审核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
1、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
2、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
3、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一般有两联,即记账联和发票联,比增值税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
三、物业管理员是业主维护安全的工作员工不知情的下可以当物业管理员吗
是的,属于保安员范畴。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从以上两条规定可以看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包括“维护相关区域内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包括“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另外,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明确物业服务成本中包含“秩序维护费”的内容,并无“保安费”的表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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