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了主要敬养义务,可以多分,多分的比例是多少?

遗产分割问题

您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具体分多少,这个没有相关规定的,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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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2
我的父母一直对爷爷奶奶尽主要赡养义务,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父母为了方便照顾他们就搬到了爷爷奶奶楼下,经常照顾他们,后来爷爷不在了,奶奶一直跟着我和爸爸妈妈生活,平时爸爸工作忙,一直是妈妈照顾奶奶的生活起居.这期间,我姑姑只是每周周末来看望爷爷奶奶,掂些吃的喝的用的什么的,也没有每月给奶奶交生活费,这算不算尽赡养义务??因为一直是妈妈在照顾奶奶.现在奶奶也去世了,爷爷奶奶的遗产包括以前住的房子(已拆迁,盖为新房)和爷爷的工资,请问这些遗产该如何分配呢?爷爷奶奶只有我爸爸和我姑姑两个孩子,一直都是我妈妈在家照顾奶奶,我妈妈有权继承遗产吗?遗产应该怎么分?我们是不是可以多分遗产?能多分多少呢?现在我爸爸和姑姑是把遗产平分了,我感觉我们很吃亏,妈妈那么辛苦的照顾奶奶多年,姑姑却只隔三差五的过来看看,也没给赡养费,却能分这么多,真替妈妈爸爸不值,请大家帮帮我!该怎么做?问题补充:

妈妈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心里一直不舒服,看到妈妈不舒服我自己也不舒服,希望大家能帮帮我!帮我出谋划策,把属于我们的东西要回来!其实姑姑也是我的亲人,我也不想伤害谁,只是觉得应该把应得的那份要回来!
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我会追加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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