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请再审后仍维持原判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已经再审一次的不得申请再审,只能够提请法院或者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如果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前判决,或者在审理判决中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认定事实错误等,可以要求检察院抗诉。国家案件审理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当事人在一审败诉后再提出上诉,那上诉之后的审理就已经是终审,不能再次提出上诉。
法律分析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因此要想上诉,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都有明确告知。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期限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余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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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9
申请再审有次数的限制: (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详细的看这两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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