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依据全国征兵网的《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规定: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屁股上有大拇指这样的伤疤可以当兵的。
为何身上有伤疤就不能去当兵?听完原因觉得很合理,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