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朋友去吃饭 朋友喝多了 被人打了 然后我看见了帮朋友 结果那三个人打我一个 却被我把其中一个打伤了 警察说我是正当防卫过激 那个受伤的左法医鉴定说是轻度伤害 要求赔偿6万 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受害者啊 是他们先打我们的啊 他先用酒瓶把我朋友脑袋给开了 也开了我一下 不过是没有流血 我朋友流了好多血啊 是他们先动手的
这还能不能讲理了啊 对方必要的医药费我也给出了啊
我们的医药费也是自己出的啊
伤害案件是以伤情以主要定案依据的,对方以鉴定为轻伤,你就触犯了《刑法》,而对方打你在先,可以对其进行治安行政处罚,同时,在处罚时也可以减轻你的责任。
追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我可以加您 QQ 吗?
追答你可以和其协商,一定就行就到法院,法院会依法处理的,根本赔偿不了多少钱。
追问那去法院之前起有必要被拘留吗?
追答这种情况司法部门都会考虑的,一般不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