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药店上班 但是没有签合同 我已经递交辞职 还有一千块钱押金 我听说走的时候那个押金不全部返还

我在一药店上班 但是没有签合同 我已经递交辞职 还有一千块钱押金 我听说走的时候那个押金不全部返还 要扣工作服钱合别的钱 但是我来这里上班的时候没有说是在返还押金的时候要扣钱 就是说在我辞职一个月以后就返还了(我现在递交辞职已经半个月 还有半个月就可以走了) 他们扣钱是合法的吗?

不合法的。
首先他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如果他跟你签合同,你不签得情况除外),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扣钱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具体结合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参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07
当然不合法,劳动者应当据理力争,不能让钱给人白白扣了!
第2个回答  2012-11-01
从法律角度上讲,当然是合法的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