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的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1985年,宁安辖宁安、渤海、东京城、石岩、海浪、沙兰6个镇;范家(已撤销)、江东(已撤销)、江南、宁西(已撤销)、兰岗、平安(已撤销)、卧龙、城东(已撤销)、马河、杏山(已撤销)、兴华(已撤销)、三陵、镜泊13个乡,332个村委会,8个街边办事处,48个居民委员会。
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宁安县建立宁安市(县级)。
2001年1月,根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政府指示精神,进行了乡(镇)合并,将原来的宁安镇范家乡合并为宁安镇;将原来的江南满族、朝鲜族乡和江东乡合并为江南满族、朝鲜族乡;将海浪镇和宁西乡合并为海浪镇;将东京城镇和城东朝鲜族、满族乡合并为东京城镇;将石岩镇和平安乡合并为石岩镇;将三陵乡和兴华乡合并为三陵乡;将渤海镇和杏山乡合并为渤海镇;保留兰岗镇、卧龙朝鲜族乡、马河乡、镜泊乡。
2014年,宁安市共辖宁安镇、东京城镇、渤海镇、石岩镇、海浪镇、沙兰镇、兰岗镇等7个镇,江南乡、马河乡、三陵乡、卧龙乡、镜泊乡等5个乡,240个行政村,1个市辖城区街道办事处、2个镇辖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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