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时把户口迁出了,旧户口本上有自己的迁出记录,现在要换新户口本,我的户口在外面落的集体户口,家里户口本上还会有我的户口迁出记录吗?如果没有,怎么证明自己与兄弟姐妹的关系?
更换新户口本后,旧户口本上的迁出记录就没有了。对于你的户籍迁移,公安机关要对底簿长期保存,即使你迁移多次,户口本更换多次,公安机关也对你的户籍信息有保留。
关系证明的开具:
1、自己和父母的关系:自己和父母本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至原户籍地派出所(自己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开具自己和父母的关系证明。
2、自己和兄弟姐妹的关系:自己和兄弟姐妹本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至原户籍地派出所(自己和兄弟姐妹户口在一起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开具自己和兄弟姐妹的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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