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棘手的一个问题请大家帮忙解决!!!
我的户口与我奶奶是在一起的,但是我不与奶奶住在一起而是和爸妈住在一起。上个月奶奶去世后,户口本上就只有我一人了,顺其自然成为户主。
眼下由于奶奶过世,奶奶的房子成为遗产,这样我的爸爸、叔叔和姑姑三个人理应都有一份。但是因为我的叔叔长期与奶奶居住在一起,很不想分家产而想一人独吞,可是他的户口又不在我奶奶这边,于是前几日我的叔叔拿着奶奶的房产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我的(也就是我奶奶的)户口上,并且取代我成为户主。
我想问一下,派出所这么做合法吗?顺便提一下,我已23岁。
是不是只要有房产证,即使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的就可以随便将户口落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