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时间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而且被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子,只能用普通程序来审理。除此之外,发回重审的案件的,整个审理程序也都是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发回重审也不代表就会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

一、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般是3个月,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二、发回重审会加重量刑吗?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总之,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审理期限没有特殊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诉的话都是二审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二审人民法院退回原审法院,要求原审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其适用条件在程序法当中规定的也非常的清楚,发回重审也有可能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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