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4

可以写申请书,注意阐明家庭状况,交由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机构。

办理不需要证明。准备身份证及户口册,申请提交后,会由专人负责调查情况。

贫困证明申请书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四类人员”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网络系统管理查询作了解释说明:一是取消贫困户资格对象。

经过调查核实,凡是建档立卡前的“四类人员”(借用身份、信息错误、家庭确实困难等符合建档条件的除外);或者建档立卡之后购买商品房、好车等,属于建档立卡时隐瞒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严重超出扶贫标准,且无重大致贫原因(如大病、大灾等)。

以上两种情况,均视为“不合格对象户”,应作删除处理,不再享受扶贫的相关政策。

二是保留贫困户资格对象。对于建档立卡后通过落实一些具体帮扶措施(包括子女培训就业、搬迁安置就业、自己申办微型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集中搬迁安置购房、鼓励外迁购房、到企业务工实施梯度转移等),已经脱贫,视为“合格”对象。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稳定脱贫,标注“稳定脱贫”,不再继续享受帮扶政策;另一种是标注为“正常脱贫”,还需要继续享受帮扶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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