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主义
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只有体现个体层面道德和价值要求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化为每个人的行为规范,才可能真正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爱国”是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历史反复证明,“爱国”从来就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核心要素和第一位的价值观。“爱国”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和美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只有继续把“爱国”作为不可须臾离弃的价值观,贯穿于民族复兴整个历史过程,才能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
中华民族的认同、对
中华文化的认同、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理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