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离职,我要求先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再签字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一、先支付补偿金还是先签离职
      1、不论是单位先支付补偿金,还是劳动者先签离职,都是可以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被动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
      被动离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用人担任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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