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的理论价值:
“学术自由”在自身成长的漫长岁月中,在不断变换发展的同时也在逐步证实了自己的存在所具有的独特价值。
当然“学术自由”不是孤立存在物,它总是依附于大学的发展,与大学的成长、壮大息息相关。其理论价值也总是通过大学的实践来加以证实。
学术自由的价值论主要解决的是学术自由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问题,其合法性在于人类社会对知识的无限追求。
“这是由知识的内在价值所决定,而知识的外在价值在于对社会功能的完善、文明的推进功莫大焉”。作为学术自由的直接受益者和主体—大学的教授和学生们,在追求和享受学术自由的同时又推动了学术的发展、学术自由理念的传播和强化。
二、学术理念的现实意义:
在学术自由理念发展的数千年历史中,它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巨大的现实意义。尤其在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潮流激烈碰撞,学术自由理念对我国社会与大学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三、学术的内涵及其历史演变:
学术自由思想的产生几乎与人类对真理和高深知识的探求同步,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时代苏格拉底的教育与学术活动。此时的学术自由主要体现为思想自由。
苏格拉底坚守自由,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由于当时思想的极度自由,从而导致了思辨哲学的繁荣。不幸的是,随着欧洲封建时代的来临,它被无情地扼杀并逐渐掩埋于历史的风尘之下。
四、利于学术责任的实现和学术规范的形成:
学术责任是大学存在的意义。大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存在,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尤其在现代社会。
大学已从“象牙塔”中走出,从社会的边缘进入了社会生活的中心,应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应在改善区域经济状况、推动国家竞争力、发展国家经济、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引领社会风气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五、学术原则:
利于学者对事物的理性判断、严密和实事求是的分析,以便更好地追求真理,也利于学术思想的产生。只有充分且合理的学术自由,大学才能真正实现其知识创新之目的,更好地履行其三大职能。
为实现服务社会这一根本使命,大学需不断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创造新知识并广泛运用其成果,学术自由已成为大学之必需。
无数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方有可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重大科研成果的取得才成为可能,唯此大学也才有可能提供高水平的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