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卡可以在外地刷吗,

南京医保卡可以在外地刷吗,

在省外异地就医可以刷医保卡结算。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扩展资料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上一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由电脑计算应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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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3

在省外异地就医可以刷医保卡结算。异地药店截止至2019年9月还不可以刷医保卡结算。

2018年11月28日,南京市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刷卡直接结算”服务。已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南京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刷卡结算,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

在省内或省外异地就医都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医疗类型为门慢、门统和住院,跨省的为住院。异地药店截止至2019年9月还未开通直接结算功能,医保个人账户在异地药店暂无法使用。

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刷卡直接结算仅为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至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异地参保人员可否在南京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需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扩展资料:

从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上获悉:截至2017年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全国已开通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参保者已享受到直接结算带来的实惠。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要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力争早日实现三大任务,即:全部省份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0%以上的地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医疗机构80%以上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京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刷卡直接结算"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保异地结算系统将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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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5-23
不可以直接在外地刷卡。但是,到外省的先登记,后回南京市报销;到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的,可以申请省内异地就医手续,再到当地办理医保卡,直接刷卡报销。具体如下: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指南
(一)、我市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的人群有哪些?
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长期驻外人员(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居住外地或驻外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以及大重病转外就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在江苏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二)、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1、长期驻外人员可在驻地选择3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选定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大重病转外就医人员可在规定的转外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1家定点就医。
(三)、如何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我市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经办柜台(建邺区水西门大街73号二楼服务大厅),按下列要求申请办理江苏省内异地就医手续:
1、符合长期驻外条件的参保人员,需填写《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
2、大重病转外就医的人员,由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审批表》。
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异地就医人员相关信息至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平台,并将审核盖章后的表格交予申请人。
(四)、如何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我市长期驻外人员居住地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变更的,可至经办机构,重新填写《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
(五)、如何办理和领取“社会保障卡”?
我市长期驻外参保人员或转外就医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和经审核确认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至南京市民卡中心(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一楼)办理和领取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部分城市可以在当地办理当地的社保卡使用),最后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功能。
(六)、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我市办理长期驻外或转外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应按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持卡就医,医疗待遇仍按南京市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其中,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参保人员直接支付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门特费用仍按原办法报销,不刷卡。)
(七)、办理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是否可以在驻地既选择联网医疗机构也可以选择非联网医疗机构?
可以,参保人员在选定的省内联网医疗机构持卡就医联网结算。在选定的非省内联网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再回南京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八)、未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费用如何处理?
我市长期驻外人员未在本人选定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救、抢救费用,可回南京通过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九)、本市参保人员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流程
参保人→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经办柜台(建邺区水西门大街73号二楼服务大厅)→填写《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登记备案→携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审核盖章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至南京市民卡中心(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一楼)办理、领取社会保障卡→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功能→持卡在本人选定的省内异地医疗机构就医,联网实时结算医疗费用。
(十)、省内外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1、经办流程
省内外市来宁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和经审核盖章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我市各区、街两级社会保障卡制卡网点办理、领取社会保障卡→我市各区、街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功能→持卡在我市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
2、待遇结算
外市来南京市异地就医人员医疗待遇按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其中,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负担部分,参保人员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3个回答  2021-01-03

第4个回答  2019-12-23
经过国家统一规定,现在社保卡可以全国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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