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武汉市牡丹分行在办理信用卡时,未经本人知悉并签字当面确认,就私自发卡以致造成损失;银行存在...

工商银行武汉市牡丹分行在办理信用卡时,未经本人知悉并签字当面确认,就私自发卡以致造成损失;银行存在违规操作,应承担全部责任,银行是否触犯《商业银行信用卡管理条例》和《刑法》是向银监会举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详细作答谢谢..

工商银行信用卡办卡都需要面签的,如果没有本人签字当面确认,那肯定是银行违规了。按理说,是可以跟银行方协商赔偿损失的,但根据中国的国情,银行都会想方设法推卸责任的。不管如何,还是先跟银行协商一下,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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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8
首先申明,我不是银行从业人员。
我是这样想的。银行如果真有这样的违规做法,应该受到银监会严厉惩罚!
但是如果信用卡发出来之后,接收的人是谁?如果是别人,银行找不到那个人,所有损失都是银行的!
但如果是那个不知悉并未签字的本人,为什么会造成了损失呢?
因为信用卡必须是经过本人激活后,才能使用的!这个号称未签字确认的本人,难道不知道激活是在干什么?难道是无行为能力人?
所以如果真要说起来,造成损失的原因是,两家都有过!
通过协商,挽回损失是最好的处理办法。如果协商不通,诉讼只能是两家损失更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8
如果是银行违规操作给你带来名义或财产损失,你可以和银行协商赔偿,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12-10-30
办理行用卡是需要本人签字,并打电话激活的
如果你本人并不知道此事,那么这张卡就应该不能被激活
既然卡没有激活,你的损失就应该不存在
既然你损失了,那肯定是有人打电话激活了
看看是不是有人盗用你的身份证吧
工行不是万能的,没你们想的那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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