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车,我前面还有一辆车先违章变道,在两个路口处的斑马线处变道,并且发现变不过去突然刹车,而我在他后面为了躲避在虚线处变道后发现他踩了刹车无法变道过去就也变道过程中也踩刹车。后车躲闪不急撞我左侧尾灯。后第一辆违章变道的车开走,交警认定我全责。这个认定有依据吗?求达人解释。
重新叙述下,我在他后面,一开始发现他往右侧变道的时候,我也就从他左侧想变道超过去了。可是在变道的过程中他由于斑马线处变不过去了而突然刹车,我也就在左侧变道也无法变过去了,也突然刹车。于是后车撞我左侧尾灯。
前车虚线变道突然刹车,前车在未完全变到道路内前车全责,也就是变道车辆全责。根据所述前车虽然违章,但未造成交通事故,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其违规变道的行为会承担相应的交通法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
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车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属于后车责任,因为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尾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从描述来来看,前车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原因是后车跟车太近,属于后车全责。
1、如果前车是正常驾驶的情况,后面的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造成追尾事故的,责任由后者负。
2、如果是前面的车突然倒车导致的追尾事故,那么责任由前面的车负责。
3、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停车,导致的追尾事故,那么肯定是由停车的那方负全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