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以前对我和孩子不负责任,常不在家,说是出去打工,可没给我们生活费和医疗费,就在过年时回家给了五百元钱,孩子生病他不管,后来孩子病好了我带回去,就不让我带出门,哪怕一天也不行。我去带孩子还要打我,我只好提起诉讼离婚,可一审说我们没有感情破裂,不准离婚。可是我老公在家时一天可以不和我说一句话,结婚两年多,性生活还不到一个月。这还怎么过下去啊?我上诉说明了,我们是在争孩子抚养权,不然不用到法院也可以离婚。我在家等待审理结果的时间,已花完所有积蓄,不知现在怎么办好。
孩子是男孩,有一岁多点。
追答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决给母亲抚养。
那到时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判呢?
追答建议百度一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确切的说是:2岁之内一般给女方,2-10岁看谁在抚养,10岁以上看小孩子个人意见。
但上面只是原则,还是很多辅助的东西。比如谁更有精力照顾小孩,谁工作比较稳定,收入较好,住所均是法院需要参考的。
一般情况下,现在谁照顾着小孩,法院不会改变这个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