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海的一化工厂工作了15年,前6年在市区的一个厂,后因工厂污染搬至上海金山区又工作9年,是同一个老板,但是搬过来之后工厂改了名字。请问现在工厂又准备搬,个人不愿意。工厂应该如何赔偿我,看了劳动法是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x工作年限,一、请问我这个是算15年,还是9年。二、现在老板有意再拖一年,之前的工资在六七千左右,工资也准备调低可能三四千,如果按照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来,补偿的平均工资是否就变成了三四千了?如果是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