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都健在,而且都有经济来源,奶奶在几年前去世,去年爷爷因为脑出血严重,现在已经瘫痪,关于爷爷以后的抚养问题,三女儿说我爸爸是儿子作为男方应该尽更多的责任,所以占2份,三个女儿只占一份,这个其实可以理解,但是他们说我从小是爷爷抚养带大的,我也应该算一份责任,算在我爸爸身上,所以我爸爸占3份,三个女儿个占一份,这点我确实不敢苟同,爷爷从小抚养我,我父母都寄了钱回家的,而且从上初中开始我基本都是一个人生活,爷爷去年病重 都是我第一个赶回老家在医院照顾了差不多一周他们才陆续赶回来,而且平时我照顾的时候也不少,我认为孙子赡养爷爷是应该的,是一个道德问题,中国的法律好像是在子女都亡故了,孙子才有赡养爷爷的义务;三个女儿也有儿女,那外孙子外孙女他们就不说,直接说一口咬定说爷爷抚养了我,我就应该分摊一股责任,真的是欺人太甚了,最后就说我爸爸占3份,他们三个女儿各占一份,我爸爸一人养半年,他们三个女儿一起养半年,
老家是在农村,爷爷的儿子女儿都送由爷爷从小带大,爷爷在老家有老房子,1996年我父母在老家撤了旧房子重修了楼房,爷爷奶奶一直住楼房。
请问,各位法律大神,我作为孙子有义务分摊一份吗,我爸爸和三个女儿应该怎么赡养才公平。求大神认真阅读给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