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范围是概括性的规定,实际上共同执掌立法权,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全国人大以外的基本法律,属于经常性立法。
全国人大主要是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比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是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
附参考:
《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
基本法律;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
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