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委托律师办理起诉,律师以无法送达被告人诉讼文书为由驳回起诉,这样对么?

债务人欠我十万元已经五年多了,本息合计达十几万元,现在电话不接,我聘用律师起诉被告人,可律师告诉我说,法院以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给被告人驳回起诉,我提出了公告送达,法院又以没有被告人笔录驳回起诉。法院这样做合适麽

债务人玩失踪,是常见的现象,但不代表法律就没有办法治他。
您的案子,既然已经立案了,说明被告(债务人)是明确的(这个明确指的民诉法上的明确),在不能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律师可以到公安机关去调查的,这样的话,法院就必须公告。公告,不需要被告的笔录,有笔录了,都来法院做笔录了,还需要公告?追问

尊敬的周律师;
首先,我对你的回答表示很满意。现在的情况是,被告人在北京打工,不告诉具体位置。法院给她户口所在地邮寄诉讼文书被退回。法院给被告人打电话,被告人不接电话。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以得不到户口所在地下落不明的笔录为由,把我的起诉书驳回。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再者,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公告送达?

追答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而驳回起诉是有法定条件的,如:1、主体不适格;bai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du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zhi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在这9种情况下,才可以驳回起诉。而您的案件,不是主体不适格,是主体下落不明,而下落不明,是应该公告送达,而不是驳回起诉。
建议您收到驳回起诉裁定后,立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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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7
你可以自己去立案庭问清楚原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27
估计没啥问题吧,法院律师不可能有钱不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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