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如题所述

自动离职会有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8
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2个回答  2015-05-20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工资结算到你工作结束之日,没有上满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工资的平均数乘以在职的天数+在职其它福利)而单位又没同意你在30天内离开,公司有不开失业保险的权力,公司可能会追究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一、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主要依据,目前,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主要依据有:
  1、《劳动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
  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劳人计[1984]39号)。
  5、《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
  6、《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3号)。
  二、职工擅自离职、停薪留职期满不归处理如下:
  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第11条: “……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力字[1992]45号《复函》重申了以上意见。
  三、企业用通知职工回单位方能对逾期不归者处理如下: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的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
  1、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2、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
  3、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4、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奖惩条例》的规定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6-26
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第4个回答  2020-12-02
美的自动离职后没有工资的。既然是离职了,还能有什么工资,但必须得提前俩月申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