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患上了精神病 抑郁症 会不会被单位辞退?

如题所述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发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精神病(psychosis)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精神病是由于人体内外各种有害因素引起的大脑功能紊乱,导致知觉、意识、情感、思维、行为和智能等障碍的一类疾病,特点是心理状态的异常,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精神症状。精神病的治疗主要采取药物治疗,行为治疗,工作治疗,娱乐治疗,心理治疗及各方面疏导,以消除或减轻病者的种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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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8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发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10
如果有精神病了,则不合适在企业里面工作了,那么肯定企业会辞退的。
不过企业辞退,需要作出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2-11-11
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才换上精神病 抑郁症的,公司不能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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