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者开除党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九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二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参考资料:人民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相关案例:
湖南攸县数名干部因迷信活动被立案审查:
身为镇政府镇长、学校校长,为了保分内工作“平安顺利”,竟然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学校班主任到庙里朝神祈福……湖南攸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数起干部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典型案例,5名科级干部被立案审查。
据通报,2015年10月,为了给当地煤矿安全生产祈福,时任攸县黄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罗立平,组织安监站、党政办、财政所共14人赴庙宇朝拜祈福。事后,罗立平签字同意使用公款将活动开支予以报销。2018年7月,罗立平被立案审查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2016年5月15日,为确保高考顺利、提高二本上线率,时任攸县第四中学校长周祖文组织高三年级、初三年级班主任等17人到庙宇焚香朝拜祈福。当天中午,周祖文还安排了两桌饭菜迎接朝拜回来的人员。之后,朝拜祈福开支在高三年级经费中报销。
用餐费用则以“高三年级、初三年级赴外地调研学习”名义报销。2017年5月,时任攸县第四中学校长刘卓成,继续组织此类迷信活动,并签字同意公款报销活动开支。2017年12月,攸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聂平平安排该公司常务副经理刘卫平组织“捉鬼祭祀”封建迷信活动。
相关开支则通过公款予以报销。2018年10月,攸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聂平平、刘卫平、周祖文、刘卓成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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