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那些关系民生福祉、关涉社会公平正义的常态性公共议题,不能视舆论聚焦程度来定重视的程度,对这些问题的治理也需及早摆脱“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专项行动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产生震慑效果,但根本性的震慑是法治,是制度。
第二条是评论
追问还有么😘
追答政府何敢对法律置之不理?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陕西省华阴市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诉讼期内,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而在渭南中院作出并送达政府败诉的行政判决后,华阴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
评论:政府不应该成为法治道路上那块坚硬的石头。这不仅关乎民众合法权利,更关乎法律的尊严、政府行政的合法性问题。行政诉讼的问题,行政诉讼法执行的问题,说到底还是政府守法的问题,是限制权力的问题。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把权力限制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政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