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底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检查站被人追尾,被交警开了2份罚单,同时也给追我的人开了3张罚单,事后我找福田区交警大队申请了行政复议,并于6月初被通知说行政复议通过了,要我带好缴款凭证(发票)去南山交警大队领取罚款,可到后又被要求填写了4份表格(2份申请退款表格,2份撤销行政复议申请表格),表格填写完后被告知先回去等,到时候他们会给我电话,可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没等到电话,又特意跑去南山交警大队询问了下,被告知这个款要等财政局退下来了才给退,还说财政局半年才会拨一两次款的,让我又等着,然后还说就几百块钱你急什么急啊~,说完这句接着说你是几百块?我告诉她是700块,她直接说:“就700块嘛,这么点钱急什么。”
为了这个交通罚款我已经2次跑南山交警大队了,油钱不说浪费一下午时间,我只想了解下,这个罚款到底是什么时候会退还给我,收钱的时候说15天内必须交,否则有滞纳金,收错款了要退款怎么要半年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都没拿到钱就被要求填写了撤销行政复议,这是不是给我下套呢?
我们的政府真会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