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户口,迁移后,原籍派出所还能查找到信息吗?

上大学时迁走了自己的独立的户口本,毕业后因自身原因未回老家办理落户。现在想补办,原籍当地派出所不给开“未落户证明”,请问,当初那自己独立的户口本迁走后,当地派出所能否查找到我的户口的信息?怎么证明我是当地人?怎么样才能给我开未落户证明呢?

偶没积分刚注册的,希望好心人帮忙,在此万分感谢!!

可以查到,公安系统对户口迁移有详细的记录。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以后当事人的原户口就注销了,但是户口信息会保留在公安机关户籍联网系统和原籍地公安派出所的档案内备查。如有需要,可以带自己的身份证及原户籍地的户口本去当地的派出所查询。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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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1、 当地派出所可以查询到你的户籍迁移情况,现在是全国联网的。
2、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你原来是独立户,因上学迁到学校,你是想证明你何时从原籍迁出的,应该可以查到的,你利用你迁出时间的到派出所查询,不过很麻烦,能查到原来的迁出凭证的。至于证明你的原籍(当地人),要查你的户口的来源,你父母的原籍是那里,你为什么是自己单立户的,你是从那里转来的等。至于第三个问题,我想无多大的意义,派出所为什么要无言无辜的给你开证明,开这个证明干什么,你的户口已迁出,也未迁回来,你应该由你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写证明,说明你未迁回原籍。仅供参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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