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的赔偿问题

1990年就被征用了的土地,闲置了5年后(也就是1995年)被我父母开荒种上了果树还有其他的一些作物,现树木已成林。到2007年底,居委会要收地。那我想问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得到赔偿吗?如果能,那请问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如果居委会硬要收地,不给予赔偿或者随便给些不太合理的赔偿,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让父母多年的艰辛劳动成果得到合理的赔偿?

  一、开荒地的赔偿一般是按照种植的物种来赔偿的,荒地的赔偿是每亩按0.16万元补偿,种菜有菜苗赔偿,果树有果树赔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 其他税费
  1、备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备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 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 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⑶ 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绷忠瞪杓品寻戳值亍⒘帜竞蜕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1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7、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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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不能,那地不是你的,也不是荒地,(1990年就被征用了的土地)
假如是居委会同意你种的话,他们会给你赔偿的.
没经过同意,你就种的话,居委会可以收地,假如,因为你的原因,要重新平整土地的话,可要你给他们赔偿,并可告你
劝你,还是马上把地上的树全买了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2-16
应该是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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