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 补充协议怎么签?

我公司与对方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但执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签字盖章时,发现对方公司名称已变更,公章盖的是新的公章,但补充协议乙方还是原公司名称。这样签补充协议是否合法?

1、首先需要A公司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开具“企业名义变更证明”,有了这份证明原件,就说明合同方只是名义发生了变更,主体资格并没有改变,合同可以仍然有效。

2、然后对方配套的出一份说明,大概内容是因我公司名义发生了变更,原签署的合同中有那些那些需要变更,在以后的合作中,请按此执行。

3、这份说明和变更证明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内容,原合同继续有效。

一、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二、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三、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这要先确认以下你所说得“公司名称已变更”的具体含义。
如果是对方主体没有改变,还是原来那家公司,只是变更了名称,比如由AAA公司更名为ABB公司,那么,补充协议可以这样签订:

甲方:*****公司
乙方:ABB公司(原名AAA公司)

甲方乙方于 年 月日签订了***合同(简称“原合同”),乙方于年月日名称变更为AAA公司(工商局变更注册证明文件见附件)。
。。。。。。。。。。。。。
。。。。。。。。。。。。。

附件一:乙方变更名称后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变更名称的工商变更注册证明文件

以后你们签订合同就用乙方的新名称和他签订即可。
但是,如果乙方是换了一家公司,不是名称变更,就不能按以上方式操作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