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船员在超合同期间得病并错失最佳救治时期,下船后造成死亡,应怎么办。

下船后发现病情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最后死亡。医生说是在船超合同期间错失了最佳治疗时期,现在应该怎么办。请求律师给予帮助,具体应向第几方索赔。十分感谢 急

向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索赔,超合同期间,只要双方都履行义务且无异议仍视为劳动者追问

这个属于工伤吗?因为是在下船后一个月检查的身体发现的病情,但是医生说就是在超合同的三个月内造成了癌症晚期,没有一丝救治希望。您觉得这个属于工伤吗。并且这个牵扯到第三方船东,赔偿应该谁出?赔多少?还希望您能详细一点 。谢谢了律师,真的需要您的帮助

追答

是否为工伤需要工伤鉴定部门鉴定的。若是工伤赔偿需看几级,按级别赔偿。还是先去医院治疗,等伤情稳定后再去社保局申请工伤,做工伤鉴定。再向用人单位索赔。

追问

如果人已经不再了呢?

追答

那么要看是否为城市人,一般若是死亡则会给死亡赔偿金,为上一年职工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另外有父母\子女\配偶的还可以再给生活补助费用,具体数额须看地区,各地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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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5
用工合同只对工伤有用,关健你的病是不是由工作造成的.追问

不能说是由工作造成的,但因为超合同的三个月直接就造成晚期的后果。就造成不可救治的后果,医生明确告诉说是半年造成后期病情 您看 该怎么办呢 谢谢帮助

第2个回答  2012-07-27
建议直接诉讼,但是外派船员,诉讼主体是问题,你的情况应直接诉讼外国船东,建议找此类专业法律人士处理追问

您好 我希望您能帮帮我们,我想问的是人已不在,我们如何去认证这个是否属于工伤!我们是超合同三个月的情况下,下船检查身体发现癌症到了晚期,现在人已不在,外派船员牵扯三方,像您说的诉讼船东需要我们拿出证据啊!我们都需要找什么证据去证明这个属于工伤?希望您能给分析下,给我们指点一下,我先谢谢您了!

追答

是否属于工伤,首先应界定本人是否故意隐瞒的病症?在船期间本人是否向船长明确表示身体不适,需要治疗,是否能够提供证明?如已向船长明确表示不适,但船长拒绝船员上岸治疗的要求,船东应承担全部责任。
最终还是应该认识到,船东对于在其船上工作的船员,责任是有限的,只对海员从履行职责之日起到其被视为妥善遣返之日期间所发生的或源自这些日期间的就业的疾病和受伤承担费用,如故意隐瞒疾病工作,造成在船上或岸上死亡的情况,是免除船东的责任。
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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