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说解约后5年内不得在同类型公司工作合理吗

本人从事的是研发类工作,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备注了条:与公司解约后5年内不得在同类型公司工作,否则支付10万元违约金。公司与我的合同半年前已到期也没续签,今年7月我提出辞职,随后想到另外一家也是从事相关产品的公司工作,请问原合同上备注的5年内不能到其他同类型公司任职也未提出经济补偿,我到其他公司任职后原公司能要求我赔偿违约金吗?

不合理,劳动合同最多只能约定两年的竞业限制期限。且只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才适用竞业限制条款。
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所谓竞业限制,即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与现在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竞业限制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是为了维护现单位的利益。另外,竞业限制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也可以不约定。即使用人单位想使用竞业限制条款,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对象应当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因此,对于这些人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从期限上看,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为两年。若超过两年的,劳动者在两年以后可以不遵守该竞业限制条款。此外,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19
这是竞业条款,不过你所签的是不合理的。竞业条款必须约定竞业补偿,无补偿的竞业条款为无效条款,另外竞业期限一般不能超过2年。如果公司不支付竞业补偿的话你可以去其他公司工作,原公司无权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7-19
这个规定一般叫做“竞业限制”,是针对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的约定。其中的商业秘密的信息必须包括三个要素:不能在公开渠道获得、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如规定、申请专利……)、秘密的转移或公开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企业有举证义务)。企业可以与这样的人约定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到同地区同类企业从事同类岗位的工作。但是同时企业也要在这样的人离职后,按月给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争业限制期也不能超过两年。
如果企业违约(如不按月给钱或者已经超过两年……),视为企业放弃权利,员工可以不受这个限制;如果员工违约,也要按约定给企业相应的赔偿。
关键在于,利、责相对,不能只约定员工违约金,同时必须约定企业的补偿金,不然此条款效力大打折扣。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据此,你可以向原单位申请按月给与你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拒绝执行赔偿义务,你就可以再新单位上班,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了。
第4个回答  2012-07-19
1、如果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单位没有按月给你经济补偿,则竞业禁止条款无效,你可以不用遵守,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如果单位给你经济补偿了,竞业禁止的期限从离职后不得超过2年,超过期限是无效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2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