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车祸后一个月必须做伤情鉴定?它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5月19号,朋友五人去外地办事,途中因司机疲劳驾驶致使汽车自己撞向隔离带,滚入沟中。导致一死两重伤。
提问:
1、我脾脏切除,左腿股骨干骨折,股骨径骨折,应鉴定多少级伤残及赔偿金额?
2、车主与司机各负什么责任?
3、刑事责任跟民事责任能分开处理吗?
4、交警队为啥催我去办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有什么用?它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5、因外地治疗不便,已转回家乡治疗,鉴定可以跟家做吗?需要什么手续?
6、伤情鉴定可以委托他人做吗?
7、等半年后, 我伤还再处理可以吗?
交警队催我做伤情鉴定,是不是想处理司机的刑事责任?
害怕股骨头几年后病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情鉴定可以从受伤之日起就可以鉴定。

两者区别:

1、伤情鉴定专业术语称为,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程度鉴定,具有包括确定损伤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评估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鉴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依据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该鉴定结果直接影响事故性质,及量刑轻重。

2、伤残鉴定专业术语称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是由法医或者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者伤残程度确定等级的活动。该鉴定是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1、伤情鉴定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或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2、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情鉴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你问的问题不仅多而且涉及专业多,应该很少人会全部能回答。
1、伤情鉴定专业术语称为,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程度鉴定,具有包括确定损伤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评估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鉴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依据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该鉴定结果直接影响事故性质,及量刑轻重。
2、伤残鉴定专业术语称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是由法医或者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者伤残程度确定等级的活动。该鉴定是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
两者区别我上面差不多都说了,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情鉴定可以从受伤之日起就可以鉴定。

提问:
1、至于伤残鉴定,不是单看伤情,更重要是治疗结果,也就是说经过治疗后,事故损伤对受害人造成生活、工作、社交活动、精神上影响程度是作为定级重要标准,并不单看伤情。由于涉及专业性强,且需要具体鉴定,还可能存在多级伤残交叉,所以对伤残等级就不作回答,具体等鉴定结果。至于赔偿金额每个省及个人户籍或工作情况、年龄等条件不同也有区别,也不做具体的回答。
2、司机单车发生死亡事故一般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车主要看情况来定是否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双方属于雇佣关系,那么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跟民事责任能是可以分开处理,也就是说可以刑事前提起民事诉讼,但要拿到责任认定书,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伤残鉴定报告及相关其他赔偿需要的票据,这样才能得到较足额的赔偿。
4、第四点上面已经回答了。
5、鉴定可以老家做,单是伤情鉴定是有办案部门委托,办案部门可以委托伤者地有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实际办案中,一般都是在办案地鉴定,因为办案部门在伤者老家做,不知道该委托谁,也给办案带了不便。
6、伤情鉴定肯定是要对伤者进行鉴定,无法委托他人,因为鉴定标的,就是伤者的伤情。
7、你是指赔偿吗,如果赔偿可以等治疗终结或是伤残鉴定报告出来后再进行处理。

问题补充:
1、交警催我做伤情鉴定,是办案必须履行的程序,不做是交警渎职,至于司机的刑事责任一般是要承担,单车事故除非是车辆机械问题或其他意外,那么司机正常是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只要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伤情鉴定结果会影响量刑的轻重。
2、是否病变可以进行专门的鉴定,至于起诉法院是你的权利。但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诉讼期限1年,可以从伤者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评定之日起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30
一楼的第一句话很对,我就我所知的对你回答,希望有所帮助:
1、单独脾脏切除,可以评定8级伤残;涉及骨折愈合后的伤残,结合脾脏切除,伤残等级会更高。由于我对医学不甚了解,并且你说的也不详细,无法给你准确评定伤残级别。但是必须告诉你两点:(1)伤残评定是依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而不是别的标准;(2)即使有标准,也有很大的人为弹性,可以定的高一点、或低一点,都合理。你自己琢磨。
2、不管民事、还是刑事责任,责任的承担人肯定都是驾驶员,除非有证据证明车子有质量问题、没有安全保障。问题仅仅是车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去年出的《侵权责任法》,现在一般法院均认为:车主把车子出租给驾驶员,有获利行为,车主对民事赔偿负有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出租、单纯的借,车主对车子已经失去控制,就不承担连带责任。
3、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完全可以分开处理。
4、伤情鉴定就是伤残鉴定。交警一直在催你,我估计与案件定性有关系。你这个事故应该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但是交警应该有书面的材料证明事故中的死伤程度,所以催你去鉴定。另外,将心比心,交警也希望这么大的事故尽快结案,不要再麻烦了,所以他催你。
5、可以回家做鉴定,只要这个鉴定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需要的手续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想至少要:伤残者的身份证明、事故证明、医院的诊断及意见。
6、7两个问题你说的不太清楚,我无法回答。
补充问题1,在上面已经说了;问题2:应该不能。你向法院要求的赔偿,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而不能说“肯能几年后会病变”来作为理由。但是你可以要求伤残期间的护理费,这是合理合法的。
以上回答,我以肯定口气来说的,就肯定没错。
第3个回答  2011-06-30
伤情鉴定是刑事责任的处罚依据之一,伤残鉴定是民事赔偿的依据之一,也就是前者是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后者是伤者能够赔偿多少钱的依据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追问

车主跟司机是雇佣关系。
我想问:车主和司机各负什么责任?赔偿应该怎么分配?起诉后,如果没人赔偿怎么办?

第4个回答  2011-06-30
1、四级伤残,根据当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收入的14标准倍赔偿。
2、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司机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3、可以分开处理。
4、伤情鉴定是确定是否是重伤的鉴定;伤残鉴定是伤残等级的确定,这是索赔的法律标准。
5、可以在家里做,办理申请手续即可。
6、可以委托他人做。
7、等半年后, 你伤还再处理可以,但是最长不要超过一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