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号,朋友五人去外地办事,途中因司机疲劳驾驶致使汽车自己撞向隔离带,滚入沟中。导致一死两重伤。
提问:
1、我脾脏切除,左腿股骨干骨折,股骨径骨折,应鉴定多少级伤残及赔偿金额?
2、车主与司机各负什么责任?
3、刑事责任跟民事责任能分开处理吗?
4、交警队为啥催我去办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有什么用?它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5、因外地治疗不便,已转回家乡治疗,鉴定可以跟家做吗?需要什么手续?
6、伤情鉴定可以委托他人做吗?
7、等半年后, 我伤还再处理可以吗?
交警队催我做伤情鉴定,是不是想处理司机的刑事责任?
害怕股骨头几年后病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情鉴定可以从受伤之日起就可以鉴定。
两者区别:
1、伤情鉴定专业术语称为,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程度鉴定,具有包括确定损伤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评估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鉴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依据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该鉴定结果直接影响事故性质,及量刑轻重。
2、伤残鉴定专业术语称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是由法医或者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者伤残程度确定等级的活动。该鉴定是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1、伤情鉴定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或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2、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情鉴定
车主跟司机是雇佣关系。
我想问:车主和司机各负什么责任?赔偿应该怎么分配?起诉后,如果没人赔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