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作为一名职业驾驶员,为公司驾驶了一台水泥搅拌车时发生了单责的交通事故。因公司要对你进行处罚,心中不服。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的问题,我来补充一下:
一是,在任何的自有车辆的专业运输公司,对于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的相关协议,在司机进入了公司时,就应该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安全行车协议的。所以,你与公司是否有发生了安全事故后的相关处罚的约定,如果有按照责任的大小,分全,主,次,同责的不同责任,酌情处理,你就不应该有什么异议的。
二是,作为聘请的司机加强责任心,尽量避免发生全责事故,是每一个驾驶员应该作到的职业操守,如果是因自己的过错和过失,给事故的对方造成了伤害的同时,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也是可以的。至于额度多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的,按照公司的惯例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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