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中 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 怎么处理?到底能不能调解?

刑事自诉的前2类案件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我想问的是刑事自诉案件的二审程序 当事人提出反诉为什么法条中直接写着“法院应当告知另行起诉”?而不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自诉案件分为三种,前两种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公诉转自诉不可以调解,这是在一审当中。所以二审如果自诉案件的刑事部分提出反诉,是不能统一说可以调解的,因为自诉案件还包含了公诉转自诉的情况。因此,刑事诉讼法就统一规定为不进行调解,直接告知另行提起反诉,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不进行任何处理(包括调解)。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反诉,可以先行调解,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调解不成,另行起诉,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这里是适用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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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自诉案件分为三种,前两种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公诉转自诉不可以调解,这是在一审当中。所以二审如果自诉案件的刑事部分提出反诉,是不能统一说可以调解的,因为自诉案件还包含了公诉转自诉的情况。因此,刑事诉讼法就统一规定为不进行调解,直接告知另行提起反诉,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不进行任何处理包括调解。
法律分析
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反诉,可以先行调解,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调解不成,另行起诉,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这里是适用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如果第二审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发现一审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2个回答  2012-07-14
你好,刑事案件不可以调解,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还是可以调解的,而且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民事部分是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因此如果你的案件是在民事部分纠结的话,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 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21
刑事案件是不能调解的,因为它属于国家公权力介入的范围。你说的在二审中当事人提出反诉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4个回答  2021-07-11
不能调解,原本是可以调解的,但是自诉案件中存在公诉转自诉的情形,此时没有调解的基础,如果可以调解就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所以统一规定了不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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