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了辞职报告,领导也已经批准了。同意交接走人,但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工资被扣了,该怎么办?

辞职报告已经批了,也同意交接走人。过了发工资的时间我还没有拿到工资,打电话过去回复说:没有交接好就走了,领导不准发。但是我走时领导批准的,我该怎么办?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最好让单位出示书面的证明材料,证明你具体离职的原因;
3、要申请劳动仲栽必须是持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的!
4、建议先跟公司谈谈,中国人都以“和”为贵嘛,实在不行了再走法律途径呗。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追问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发工资是要总经理签字的,给总经理打电话,他说:他不知道,已经签了。给财务部打电话,他们就说总经理不批准。当时交接双方也在交接单上确认交接完毕了。

追答

如果你有充分证据,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内部的事情他们自己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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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7
走是领导批的,但是交接手续你确认做完了么?是按公司要求填写的相关交接单?有没有留相关证据?如果确实没有做好交接的话,与公司沟通一下完成交接即可。如果完成交接手续,可拿相关证据申请仲裁追问

确认做好交接了

追答

跟公司HR确认一下,问一下她们认为哪个方面没有完成。需要明确的说出来,从现在开始尽量用邮件、短信等方式沟通留下证据。如果是简单的交接,继续完成即可,如果是公司诚心的,通过新取得的证据也好去仲裁。你可以先问问仲裁方面的要求。没有合同的话确实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所以你可以在邮件互动中提到这些,比如我从。。。时间入职的,。。。时间离职,手续。。。完成的,和。。。做的交接,当时提报给。。。,问。。。没有完善,哪天没有发工资,具体原因等等。

第2个回答  2012-07-27
没有签劳动合同? 若该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自你上班第一天算起,用工单位应对你支付双倍的报酬,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有证据材料。这个方法会比较有效。
第3个回答  2012-07-27
对于这种问题,你首先要收集一下资料。比如你交接时所留下的交接单或者什么证明的(每项工作交接都要有相关手续的)。有这个证明再加上你们领导批准的手续,拿到劳动仲裁那就全搞定了!
希望能早日解决!追问

当时工作交接单和物品交接单已被公司收回,包括工作证是么的全收回去了。劳动合同也没有签。

追答

我倒,试用合同不签,你也敢去做呀。这都什么年代了。没有签合同就意味着你们之间没有用工关系,如果想追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的话,最好的办法是找那个单位自己比较好的同时或当时和你办理交接那个同事给你找些资料(和你交接的那个同事应该有一份)。

第4个回答  2012-07-27
你去找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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