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已经批了,也同意交接走人。过了发工资的时间我还没有拿到工资,打电话过去回复说:没有交接好就走了,领导不准发。但是我走时领导批准的,我该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发工资是要总经理签字的,给总经理打电话,他说:他不知道,已经签了。给财务部打电话,他们就说总经理不批准。当时交接双方也在交接单上确认交接完毕了。
追答如果你有充分证据,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内部的事情他们自己协商。
确认做好交接了
追答跟公司HR确认一下,问一下她们认为哪个方面没有完成。需要明确的说出来,从现在开始尽量用邮件、短信等方式沟通留下证据。如果是简单的交接,继续完成即可,如果是公司诚心的,通过新取得的证据也好去仲裁。你可以先问问仲裁方面的要求。没有合同的话确实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所以你可以在邮件互动中提到这些,比如我从。。。时间入职的,。。。时间离职,手续。。。完成的,和。。。做的交接,当时提报给。。。,问。。。没有完善,哪天没有发工资,具体原因等等。
当时工作交接单和物品交接单已被公司收回,包括工作证是么的全收回去了。劳动合同也没有签。
追答我倒,试用合同不签,你也敢去做呀。这都什么年代了。没有签合同就意味着你们之间没有用工关系,如果想追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的话,最好的办法是找那个单位自己比较好的同时或当时和你办理交接那个同事给你找些资料(和你交接的那个同事应该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