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补缴后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费用由工伤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这条例 未参加保险出工伤后补交保险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说未参加保险的发生工伤的由单位支付费用,下面又说补缴工伤保险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这到底什么意思????????????出工伤之前没买保险的,出工伤之后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了?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

  依据这项规定,该公司如果及时为李先生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那么新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支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聊人社发[2013]5号)文件的规定,“新发生费用”应包括参保单位在补缴欠费后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和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辅助器具费用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费用”的时间应从工伤保险款项到账之日起计算。

  其实,工伤保险是职工个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保障,我们都应该合理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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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1
意思是说,在单位为员工补交工伤保险费用之后,在补交生效之日起开始再出现的工伤费用,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之前已经发生的工伤费用,应该由单位支付。
第2个回答  2017-08-05
都说了是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所以补缴前发生的工伤,
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3个回答  2012-07-28
以医疗费为例:缴费之前的单位为承担,缴费之后的工伤基金承担。
重点是“新发生”三个字

没有参保也可享受工伤待遇,只不过待遇是单位支付。可以这样理解。追问

我问过 劳动局的了 有没有工伤保险 都可以补 缴点滞纳金 就可以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追答

重点是“新发生”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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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1-06
这个新发生是什么意思呢,发生工伤时未缴纳工伤保险,补缴保险后承担的伤残补偿由哪个支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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